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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阿坝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1人)
2023-09-26 12:49: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国家、省、州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聘。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2023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了岗位要求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并完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详见附件《阿坝州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招聘范围“阿坝州”是指,截至2023年9月25日,在阿坝州落户三年以上(2020年9月25日之前迁入阿坝州;阿坝州生源因升学将户口迁出,毕业后由就读学校迁回本县、市的,以入学前户籍为准;因参军入伍前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注销户口,退役后恢复原籍户口的,以入伍前户籍为准)。

  (三)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⑵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⑶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7年10月9日至2005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⑷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专业一栏除明确了门类、学科类、专业类的岗位外,其余岗位要求的均为具体的专业。

  ⑸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⑹试用期满,最低服务年限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可以报考。

  2.其他条件

  ⑴资格条件中所指的《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

  资格条件中所指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三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会计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截止2023年10月13日。

  资格条件中所指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是指截至2023年10月13日,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相关资格或证书的报考者,取消报考或者聘用资格,责任及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⑵资格条件中所称“在阿坝州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是指截至2023年10月13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阿坝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3.不符合上述招聘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及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人员。

  ⑵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⑶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⑷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⑸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⑹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⑺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