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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深圳市光明区委政法委员会招聘特聘专干公告
2024-04-05 11:41: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委政法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聘专干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职位详见《光明区委政法委2024年4月公开招聘特聘专干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其中,报考专业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

  5.保守国家秘密;

  6.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6.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日至4月12日下午18:00(如报名时间有延长,将另行通知)。

  2.报名资料

  (1)《光明区委政法委公开招聘特聘专干报名表》(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及本人签名扫描版)(附件2);

  (2)《光明区委政法委公开招聘特聘专干报名人员信息表》(电子版,非扫描版)(附件3);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学信网验证学历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验证学位报告);

  (6)任职回避承诺书(本人签名扫描版)(附件4);

  (7)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本人签名扫描版)(附件5);

  (8)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如具有机关事业单位综合文字材料主笔经验,需至少提供2篇由本人主笔的机关单位综合文字材料。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填写好的报名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zfwbgs@szgm.gov.cn,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4.报名咨询电话:麦先生,0755-88210125,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

  2.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报名截止前一天;

  4.对符合条件、报名成功的考生,于报名结束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进行通知,审核不通过的,不予通知。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开展,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待定,另行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笔试合格线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对象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通过笔试合格线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但该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