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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4-02 16:31: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各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职(执、从)业资格、户籍等要求;

  (四)应届毕业生要求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北京生源和非京生源毕业生;

  2023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符合报考职位条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京籍留学回国人员。

  北京生源指入读高校前为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不需要进京落户的学生(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学生);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相关政策要求,且在校期间所修科目成绩无不及格、补考或重修记录,就读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

  (五)社会人员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4月7日10:00至2024年4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

  具备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576进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招平台”),按系统提示,进行基本信息录入,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所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历、专业等信息与岗位需求必须相符,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本次公招报考资格。

  报名时需上传以下相关附件:

  (1)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或户口卡)本人页及首页。此外:

  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成绩单和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英语四(或六)级成绩单。

  京籍留学生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

  (2)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2024年高校毕业生推荐表(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需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全部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符合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证书或证明性材料。

  (3)社会人员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或户口卡)本人页及首页;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凡后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从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自行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档案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需提供存档证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如相关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笔试。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