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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泰州市中医院招聘备案制人员公告
2024-05-11 12:49: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泰州市中医院是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国家三级甲等中医院、国家传承创新重点中医院和国家中医住培基地,现有济川路和邑庙街两个院区,总占地面积约200亩,建筑面积22万平米,实际开放床位2000张,在职职工1500余人。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泰州市关于公立医院人员备案制管理有关文件精神,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30人,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中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9日至2006年5月16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报考者应具有国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学专业(医师类、医技类、护理类等相关岗位)符合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

  2.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非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其他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将在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尚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住培合格证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6.报考护理岗位的2024年毕业生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须在报名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

  7.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