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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单位招聘26人公告
2015-10-22 23:07: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3)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拟聘岗位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

2、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于面试前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通知。报考人员注意查看通知,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及以下比例进行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试讲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2)面试满分为100分。文化课教师和专业课教师面试为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所必备的基本素质、综合能力及履行应聘岗位职责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试讲内容由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提前一天通知入围人员。辅导员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4)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排名。

3、总分计算方法:

文化课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专业课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辅导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一)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