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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校园招聘公告
2023-10-14 12:58: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长江水文事业发展需要,经长江委批准,我局面向2024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长江委水文局隶属于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是正局级公益类事业单位,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所辖8个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水环境监测中心)分布在昆明、重庆、宜昌、荆州、襄阳、武汉、南京、上海。长江委水文局是为国家水利事业和长江流域保护、治理、开发和管理等开展流域水文站网建设、水文水资源监测、水环境监测评价、河道水库测绘、水资源调查评价、水文气象预报、水文分析计算、水文自动测报、河道泥沙演变研究等工作的专业水文机构。

  二、招聘的岗位人数

  招聘的岗位、人数及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等,详见《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校园招聘)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校招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长江委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2024年度高校博、硕士应届毕业生,2024年度中国科学院及国务院部委所属科研院所博、硕士应届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2024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

  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农技特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六)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校招计划表》。

  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年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发布本公告当日。

  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依据教育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2018年更新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我单位确认报名资格。对于因高校自设专业等原因未列入上述目录的专业,以《校招计划表》中的专业名称为准。

  应届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比如,仅允许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报考的岗位,博士研究生不能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

  (七)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国家统一颁发的毕业证和相应的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除应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外,还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

  (八)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九)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