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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沧州市委组织部沧州市委党校选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12-13 17:06: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6)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报名阶段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书面承诺2024年8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附件4);

  (7)近期1寸免冠蓝底照片4张。

  报名时,根据岗位条件要求,现场对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测评考核通知单》,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提交的信息及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的,不予受理。

  (二)测评考核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测评考核环节。测评考核包括面试和专业测评,面试和专业测评同步进行。

  测评考核时间及地点详见《测评考核通知单》。面试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一是试讲,时间为20分钟;二是现场答辩,由场内专家组进行现场提问答辩,时间为5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测评等次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次。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或专业测评为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测评考核结束后,按照选聘岗位,公布应聘该岗位人员成绩。

  对测评考核合格的人员,根据选聘计划和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同一选聘岗位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按照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职称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三)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要求在沧州市委党校官网公布。体检项目、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及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期间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未取得学历、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8月底前取得与选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再办理聘用、入职等相关手续。

  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拟聘资格。不符合选聘条件的、考察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以上情形出现岗位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经测评考核、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党建网、沧州市委党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政策待遇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有关待遇外,还可通过申请“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住房保障。新全职引进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到沧州工作后,分别享受购买市域内自用商品住房购房补贴30万元、15万元,或给予租房补贴2000元/月、1000元/月,最多5年。在沧州市无住房的可申请人才公寓。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在沧州购买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