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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兴化市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
2015-04-13 11:29: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20家,计划招聘20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兴化市2015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24日至1997年4月25日期间出生);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下列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非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简章、招聘岗位以及专业参考目录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考生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须提交考生下列材料:

(1)《兴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1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

(6)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笔试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凭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免收考试费用。

2、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4日—25日,上午9:00—11: 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楚水路43号)。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和把握招聘岗位的要求和自身条件,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报名行为负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生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根据考生自身条件,对照《简章》及《岗位表》规定,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填写报名表,不得兼报,多报者一律取消考生笔试资格。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不符合考试和聘用条件的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或审核人员误审通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考时,考生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招考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参阅《兴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有差异,但所学专业主干科目与要求专业基本一致,考生本人认为系相近专业的,可凭岗位要求专业和所学专业的课程表向招聘单位提出专业添加申请。招聘单位在审核其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由其主管部门向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经批准后,由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专业添加目录”和报名现场公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申请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24日17:00。凡未提出添加,及招考单位未同意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批准,最后没有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