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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半年江苏南通市属事业单位招聘161人公告
2015-04-13 11:31: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15年5月13日09:00至5月15日12:00登陆南通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59000251。

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笔试科目详见《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5年上半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详见:

http://www.jshrss.gov.cn/xwzx/ztbd/2015sydwap/ksdg/201504/t20150403_185500.htm)及《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教学理论笔试大纲》(附件2)。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笔试时间:2015年5月16日9:00-11:30。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

4.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和南通党建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交市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

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其中教育教学类的岗位面试工作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按管理权限,经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组织实施)。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和南通党建网公告。

体检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特殊岗位的体检标准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考生主动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和南通党建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5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