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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石家庄辛集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66人)
2023-07-05 19:49: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和名额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共招聘工作人员266名,其中教育类201名、医学类22名、综合类43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辛集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

  三、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7月7日及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7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7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长期立足基层、服务一线的工作意愿。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要求报考者为辛集市户籍的,其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辛集市常住户籍,报考者可视为具有辛集市户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辛集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见附件)要求确定。

  (二)其他条件

  1.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辛集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含202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以及服务期满辛集市户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3.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冬残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2年、2023年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4.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辛集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现户籍所在地为辛集市的退役士兵。

  5.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需取得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