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生应提前赶到考点,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河北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承诺书》,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五)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征(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六)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期间,考生除身份核验、面试答题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请广大考生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考试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考生,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七、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国资委网站(http://hbsa.hebei.gov.cn/)、学校网站(http://www.heb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学校网站(http://www.hebedu.cn)、报名系统网站:智源招聘考试网(http://www.hebrpo.com)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自报名之日起至录用后的任何时间,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
(三)报考人员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对已签订聘用协议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协议,予以清退并列入“黑名单”。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9260081(学校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87905657(省国资委机关纪委)
0311-6690876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点击下载>>>
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
2021年8月26日
- 2024年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公共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 2024年邢台技师学院选聘公告
- 2024年河北省中医院招聘公告
- 2024年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特殊药品检查中心招聘公告
- 2024年邯郸成安县招聘政务服务中心12345便民服务热线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 2024年河北省邯郸大名县博硕引才公告
- 2024年河北经贸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2024年河北省唐山遵化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 2024年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
- 2024年河北唐山滦南县第二批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2024年河北廊坊师范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2024年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2024年河北省保定唐县水利局众泉供水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2024年石家庄市中医院选聘事业单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