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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应急总医院第一批次招聘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告
2023-12-06 12:42:0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应急总医院是应急管理部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三级综合医院、是北京协和医学院和华北理工大学教学医院,工信部和国家卫健委全国“5G+医疗”试点医院,北京市A类定点医疗机构。经应急管理部和国家卫健委批准,依托应急总医院组建国家应急医学研究中心和国家尘肺病诊疗中心,建立集医疗、教学、科研、救援、转化于一体的应急医学学科体系,建设具有应急特色的一流现代化医院、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服务保障的医院、全国应急医学研究和国家尘肺病诊疗的牵头医院。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面向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90人,其中应届毕业生京内生源24人、京外生源18人,社会人员48人。各招聘岗位信息及具体要求见附件1《应急总医院2024年度第一批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2《应急总医院2024年度第一批次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规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够认真践行“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方针,有志于投身应急管理事业。

  3.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专业技能、学历学位。

  4.身体健康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还在禁考期的、曾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曾有学术不端不良行为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报名。

  (二)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1.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军校毕业生、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国<境>外留学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京外生源要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大学本科不超过26周岁(1998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2.应届毕业生(京内生源)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

  3.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4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且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

  4.应届毕业生按规定应进行规培的专业岗位,2024年底前需取得本专业规培合格证书,如未按期取得相应证书取消聘用入职资格。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三)社会人员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1.社会人员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2.社会人员年龄要求初级职称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3.社会人员按规定应进行规培的专业岗位,需取得本专业规培合格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2日17时,可登录应急总医院2024年度第一批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如下: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405。请仔细阅读报名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涉及学历学位证书的,未毕业者由所在学校院系开具在读证明和成绩单)。如考生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我单位任职,或者担任应急管理部机关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和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必须如实填写、主动报告。若提供虚假信息或者瞒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