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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青岛市社会科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
2024-03-12 17:20: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3、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通过青岛社科网(sky.qingdao.cn)发布。逾期未提交所需材料的,视作弃权。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答辩形式,包括个人学术简介、专家提问、专家评分等方式,主要测评理论素养、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职业认知、举止仪表等内容。

  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考试成绩计算办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青岛社科网(sky.qingdao.cn)公布。纪检部门对考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四)考察及体检

  1、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2、考察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3、体检一般安排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1、根据考试和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2、对拟聘用人员在青岛社科网(sky.qingdao.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报市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聘用合同的签订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4.新聘用人员均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标准执行,按照青岛市有关规定享受住房补贴、一次性安家费等相关待遇。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或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1年内取消再次报考我单位的资格。

  咨询电话:0532—80798012;

  监督电话:0532—80798015。

  附件1:2024年青岛市社会科学院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青岛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