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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8-08 19:34: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省社会科学院门户网站(www.sky.yn.gov.cn),保持电话畅通。

  八、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省社会科学院门户网站(www.sky.yn.gov.cn),保持电话畅通。

  (二)面试要求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免笔试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我院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本岗位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达不到3: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并设置最低合格分数7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

  九、综合成绩计算

  (一)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免笔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再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十、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组织开展考察工作,可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参考依据。

  十一、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处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十二、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yn.gov.cn/)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见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省委编办用编备案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主管部门和省委编办审核未同意的应聘人员,自动取消聘用手续办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三、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十四、招聘纪律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须主动申请回避。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五、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http://hrss.yn.gov.cn/)、云南人才网(http://www.ynhr.com)和云南省社会科学院门户网站(www.sky.yn.gov.cn)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省社会科学院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