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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8-08 19:34: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采取线下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短信等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下列材料原件扫描打包压缩,以“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应聘岗位”命名,包内材料再分类打包刻盘,报名时提交。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

  3.国(境)外毕业生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所学课程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5.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原件扫描件;

  6.《云南省社会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原件扫描件;

  7.本人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照(电子版);

  8.代表性业绩成果(学术论文及被引用情况、项目、专利、专著、获奖等)原件扫描件;

  9.个人简历(包括从高中起的详细学习经历、工作履历等)原件扫描件;

  地点:昆明市环城西路577号云南省社会科学院16楼1610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0871-64159817。

  (五)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我院组织实施,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初审结果。

  (六)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4.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5.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七)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3年9月1日18时前完成缴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100元/人,逾期不予受理。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9月14日至2023月9月15日登陆云南人才网(http://www.ynhr.com)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查询笔试成绩以及后续招聘程序身份验证的重要凭据,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无准考证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八)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公告及时在云南省社会科学院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

  六、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等综合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或云南人才网(http://www.ynhr.com)门户网站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应聘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处(电话:0871-64159817)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七、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人员,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免笔试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由我院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当天12时前未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