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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招聘公告(第二次)
2023-05-15 21:09: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原则,由我院党组研究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原则上综合成绩须达到80分(含)以上,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1:1的比例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医院为我单位指定医院。深入考察对象所在高校、档案存管机构了解情况,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等情况。如考察体检人选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考察体检人选。

  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我院党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六、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在职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聘用单位及时办理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咨询电话:010-64880341

  监督电话:010-68580639

  联系人:李老师

  邮箱:bassrenca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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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