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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招聘公告
2023-04-12 13:17: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提供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规定办法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水平考核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适合聘用者,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社会科学院院网(https://sky.zj.gov.cn/,干部人事/诚聘英才);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浙江省社会科学院院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053125(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机关纪委)。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620号(邮编:310007)

  联系人:李培培

  咨询电话:0571-87059412,13858032353

  附件:浙江省社会科学院2023年科辅类岗位招聘计划表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