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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南省社会科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11-24 08:53: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计算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海南社会科学网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体检由本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另外同级别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了解,查阅其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择优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按程序在海南社会科学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社科联机关纪委牵头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应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本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本单位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对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各项纪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招聘方案执行。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考察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

  (二)应聘人员进入各招聘地点应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扫描通行大数据行程码,并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

  (三)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应聘人员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应聘人员,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2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海南省社会科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