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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参加“黑龙江人才周”招聘公告
2022-11-24 08:55: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2)应聘人员提交的登记表照片须为近期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

  (3)应聘人员须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信息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4)应聘人员须时刻关注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发布的公告信息,且保持手机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官网公布,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资格确认

  根据报名情况并结合疫情防控实际,适时组织线上或线下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在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官网“公告”栏中公布。

  (五)考试

  根据“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政策,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在80分以上者为面试合格,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人员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考试时间、方式、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官网公告。

  (六)体检

  1.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进入体检和考核的应聘人员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本人自理。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3.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核

  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院党组会议审议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与待遇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我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待毕业后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十)几点说明

  1.应聘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前,须在毕业1个月内按时转递个人人事档案,不能按时转递的,取消录用资格。

  2.公示期满的拟聘用人员,凡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档案不符合相关规定及聘用原则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博路1000号

  邮编:150028

  联系人:陈晨孙伟家

  联系电话:(0451)58670080

  咨询时间:2022年11月24日-12月7日(工作日9:00-16:00)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与实施。

  附件:

  1.参加2022年“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2.参加2022年“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登记表

  3.参加2022年“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情况表

  4.参加2022年“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政审表

  5.参加2022年“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