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业务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科学研究能力及培养发展潜质等。面试的流程为:应聘人员应至少提前一天向院办公室提供个人学术资料(原件)以供面试专家进行查阅,面试开始后进行个人学术陈述、答辩等环节。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设合格分数线8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四)考察体检
1.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复审。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我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院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我院调查处理,并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我院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我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和我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五、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66602151(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济南社会科学院
2022年9月2日
原标题:济南社会科学院2022年度博士研究生招聘简章〔2022〕—122
文章来源:http://www.jinan.gov.cn/art/2022/9/2/art_36743_4927431.html?xxgkhid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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