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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内江隆昌市教师招聘公告
2024-03-20 10:48: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期间本人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规定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选岗

  公示结束,涉及选岗的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选岗(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按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抽签确定选岗顺序)。逾期未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或主动放弃选岗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隆昌市教育和体育局按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报隆昌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编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程序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超过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本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事业单位新聘用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须与考聘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新聘事业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未满一律不得调动。在服务期内辞聘的,按聘用合同约定执行。

  十一、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

  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在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考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隆昌市纪委监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832-3937859

  十二、特别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三、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隆昌市教育和体育局、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隆昌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0832-3900635

  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0832-3998608

  附件:隆昌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隆昌市教育和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