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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镇江扬中市卫健委所属公立医院第一次招聘编外卫技人员公告
2024-04-30 11:42: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并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简历等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5月11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七个工作日内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参加笔试入围面试人员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照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的报名资格条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内容为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证书、证明等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养老保险缴纳单、或者工作证明、或者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证书尚未领取的提供成绩合格证明。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入围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以上人员及其他排名靠前的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招聘考试由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者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黑色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应聘者凭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合格线。岗位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计算。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面试、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考试总成绩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4.其他。应聘人员报名和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试相关事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