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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泉州泉港区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2-12-28 18:34: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张贴一张近期2寸彩色照片;

  (2)报名花名册电子档(附件3);

  (3)参加2022年9月3日上午福建事业单位联考考试准考证和《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单截图;

  (4)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国有企业在职员工需要提供目前所在国有企业缴交社保证明、与目前所在国有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该材料应通过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报考人员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彩色免冠标准证件照。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4)报考人员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泉港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在泉港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g.gov.cn/)公布。

  (三)面试

  1.报考岗位中有泉港区国有企业在职员工报考的,优先从资格初审合格的泉港区国有企业在职员工中采取考核+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其他需要面试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在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人员为面试人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1)报考岗位中有泉港区国有企业在职员工报考的,优先按面试合格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2)如报考岗位中没有泉港区国有企业在职员工报考,根据招聘需要,在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中,101、102、104、107、113岗位按《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103、105-106、108-112、114-119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报名人员《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体检人选:①学历高的;②烈士子女。报名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体检人选:①《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高的;②学历高的;③烈士子女。如果均符合或均不符合优先体检条件,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2.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体检合格后考生应同时提供县(市、区)级综治以及诚信情况等审核证明,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泉港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g.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应在指定的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