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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齐齐哈尔甘南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2-03-16 21:15: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为加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我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相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计划

  本次招聘范围为往届毕业生和2022年统招应届毕业生;本次甘南县11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4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甘南县2022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文化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能力;

  3.身心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16日以后出生);依据《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齐卫基层发〔2021〕67号)文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初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具有初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3月16日以后出生),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3月16日以后出生);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要求,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外医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6年3月16日以后出生);

  5.限甘南县户籍的岗位应在(2022年3月16日)之前迁入,甘南县户籍含所属乡镇及查哈阳农场户籍;

  6.学历和专业要求详见《甘南县2022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3)在近三年各类招聘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患有精神病史人员;

  (5)甘南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依据《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办法》黑卫发〔2014〕25号文件,2014年至2021年全省乡镇卫生院招聘的大学毕业生和服务期内特岗教师);

  (6)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县卫健局共同组织,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一)报名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8日—3月30日,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

  2.报名地点:甘南县妇幼保健院一楼大厅。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并按以下顺序排序):

  (1)报名表1份(须填写2个联系电话);

  (2)户口簿(第一页、本人页)、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报到证(就业通知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报考证明;

  (4)符合报考岗位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在学信网下载打印);

  (5)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1张粘在报名表上,3张粘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6)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7)符合黑政办发〔2009〕30号和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各级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符合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中的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须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并提供所在单位推荐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材料;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