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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公告
2020-10-20 11:34: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解决专业人才短缺问题,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依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公开招聘397人,其中市直事业单位招聘263人,县区事业单位招聘134人,具体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2020年齐齐哈尔市市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2021年齐齐哈尔市市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2)、《齐齐哈尔市县区“校园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3)。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能力;

  3.计划表内有年龄要求的岗位,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为2020年9月30日(含当日);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并受到处分处理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3.齐齐哈尔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特岗教师);

  4.2021届毕业生不得报考2020年招聘岗位计划;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7.其他不适宜聘用的。

  二、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扫描压缩后以文件名“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形式上传至各单位指定邮箱,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2.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4日至10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事宜。

  3.网上报名(现场确认)需上传(携带)材料:

  (1)《齐齐哈尔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报到证(就业通知书)、岗位需要的其它资格证书;

  (3)蓝底、红底或白底1寸近期证件照;

  (4)非应届毕业生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报名表上填写的个人择优材料电子版;其中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须提供退伍证;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推荐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材料;②其他择优证明材料。

  4.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对报考人员资格全程审核,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不符报考资格、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3)2018-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人社部发〔2020〕24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的,须在上岗后1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4)2021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报到证,如不能按时取得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5)此次招聘相关信息请随时关注“齐齐哈尔人才网”(http://www.qqhercw.gov.cn/),如需咨询相关事项,可按附件1、2、3公布的联系方式与各招聘单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