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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其他类专技人才公告
2023-10-09 09:16: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其他类专业技术人才39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

  招聘对象:博士研究生5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30名,大学本科及以上4名。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

  招聘岗位可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此次招聘对象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其中,要求博士或者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户籍不限。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8.本次招聘对象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

  (1)2023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人员。

  (2)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无锡市(含江阴、宜兴)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

  (5)国家和省另行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9:00-2023年10月23日16:00。

  2.应聘人员通过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网站进行线上报名(https://58.215.18.11:9195/webrecruit/Index.aspx)。

  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的时间另行通知。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0月10日9:00-2023年10月24日16:00。

  2.对于国(境)外专业和专业参考目录内没有列出的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审核意见。

  (三)资格复审

  1.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对拟参加考核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进行公布。若在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考核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