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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其他类专技人才公告
2023-05-11 11:46: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1.面试

  面试时间:以各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根据面试合格人员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如面试成绩相同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的,将组织同分人员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应聘人员可在各招聘单位网站查询面试成绩。

  2.笔试+面试

  (1)笔试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应聘人员可在各招聘单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的考生需在面试前缴纳100元面试费。应聘人员可在各招聘单位网站查询面试成绩。

  (3)成绩计算:考核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应聘人员可在招聘单位网站查询最终考核成绩。

  四、考察及体检

  1.考察: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2.体检: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前2022年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五、公示及聘用

  1.招聘单位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卫生健康委及招聘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办理有关录取、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公示期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的资格。

  4.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3年(含试用期)。

  六、递补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成绩不合格的不得递补),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应聘人员递补情况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并在市卫生健康委及相应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七、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应聘人员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政策咨询

  报名资格政策咨询:详见岗位简介表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线上报名技术咨询:0510-85221619转2003

  其他政策咨询:0510-81822078

  本公告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九、纪律与监督

  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0-81822044。

  附件:2023年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其他类专技人才岗位简介表.xlsx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