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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济南市槐荫区幼儿园招聘公告
2024-05-09 12:35: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iyin.gov.cn/gongkai/)。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面试缴费标准为70元/人。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未按要求本人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复审结果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递补截止时间为面试开始前第三天17时,截止时间后面试人选放弃的,该招聘岗位不再递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面试开始前第一天的17时,到截止时间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由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音乐、体育、美术、幼教学科教师和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岗位为技能岗位,面试采取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模拟上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

  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水平;模拟上课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组、同学段、同学科(同专业方向)、同岗位类型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和选岗范围人选。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iyin.gov.cn/gongkai/)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和选岗范围人员名单。

  五、考察体检和选岗

  (一)考察体检。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二)岗位选择。幼教等岗位需要选岗。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按照招聘计划,参加统一组织的现场岗位选择,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的先后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确定聘用单位后列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按招聘岗位,在进入选岗人选范围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合格后进行岗位选择。

  六、公示和签订聘用合同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槐荫区教体局提出聘用意见,报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组织拟聘用人员与各落编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拟聘用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在规定期限内不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已取得拟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因本人无法办理与现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手续、提交相关材料等,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