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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第三季度四川射洪县其他事业单位招聘13人公告
2015-07-10 17:21: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四、考试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知识》笔试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1.笔试总成绩

管理岗位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综合知识》笔试成绩×45%+《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5%+政策性加分

2.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0%+面试成绩×30%。

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招聘考试,管理岗位笔试《综合知识》一科;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笔试主要参考《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专业知识》笔试主要考核本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3.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5年8月8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时间迟到30分钟或缺考笔试科目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责任由本人自负。

5.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及时在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由于《综合知识》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要,或《专业知识》申请查分的,应于2015年8月14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查分结果将及时通知考生本人。查分情况有变的,将于2015年8月18日在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6.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社工人才百人”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综合知识》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5年7月20日至7月23日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射洪县人事考试中心聂霖霖同志(地址:射洪县太和镇同仁路141号,联系电话0825—6191020),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由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