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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5-07 15:52: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5)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以及网上报名信息与资格复审现场提供的材料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最后分数保留2位小数。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和笔试综合的成绩将在杭州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栏目和拱墅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告-人事人才专栏(http://www.gongshu.gov.cn/)公示,请考生及时查询。

  (三)体检和考察

  按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的岗位计划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综合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等,则加试面试。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杭州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栏目和拱墅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告-人事人才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拟聘用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间经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放弃岗位的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二)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有关具体事项如有疑问,请与相关招聘单位联系,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四)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杭州市卫健委官网”发布,请注意查询。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571-85255424;

  (七)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571-89508032、0571-89508030;

  (八)监督电话:0571-8950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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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2024年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2: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原标题:2024年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sjkw.hangzhou.gov.cn/art/2024/5/6/art_1229318903_42611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