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4年广西贵港市平南县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09 14:44: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力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政办通〔2023〕5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2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及对象

  (一)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技术岗位:面向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对口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招聘。

  (二)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岗位:面向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对口且持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其他相应条件;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平南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六)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平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等纳入总量管理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9.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处分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8日,其他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除有明确规定外,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8日。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按照网络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8:00至5月21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压缩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各招聘单位报名邮箱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

  (1)报名材料包括:

  ①《2024年平南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

  ②《个人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3);

  ③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岗位所需的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④《个人经历业绩评价表》中自评得分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他能体现业绩成果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专业技术成果等,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的学历证明。

  (2)填报要求。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本招聘公告的一个岗位。出现同一人报多个岗位,或所报岗位序号和岗位名称不对应的,可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应聘人员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尤其是学历、专业、工作学习经历、民族、家庭成员信息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