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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海淀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78人)
2024-03-22 10:40: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按照北京市和海淀区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海淀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海淀区44个主管部门所属94家事业单位,共招聘178人(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招聘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能够如期毕业并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4年应届北京生源毕业生及2022、2023年离校未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报名。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20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

  社会人员是指除上述应届毕业生(及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之外,截至开始报名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户口在外地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军属,须持有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出具证明的,可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六)招聘单位所规定的相应条件。

  详见附件,具体包括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其中,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98年3月22日至2006年3月21日之间,“30周岁及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93年3月22日至2006年3月21日之间,“35周岁及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88年3月22日至2006年3月21日之间,“40周岁及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83年3月22日至2006年3月21日之间。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三、招聘程序

  请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如下规定程序、要求进行报名、考试。

  (一)报名

  1.网上预报名

  2024年3月27日9:00至2024年3月29日下午17:00,应聘人员可登录“海淀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预报名系统”(http://220.181.48.168:10001),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和岗位信息。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且全部报名信息一经网上预报名阶段结束不得修改。未经网上预报名的人员,不能进入之后的招聘环节。

  2.打印报名表

  2024年3月30日上午10:00至2024年4月3日下午16:00,应聘人员请登录“海淀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预报名系统”打印《海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带条形码,一式3份,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在《报名表》“诚信承诺本人签名”处手签姓名。

  3.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本人持《报名表》或委托人携带由应聘人员签字的《委托书》(无制式要求)、《报名表》及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受理报名(各招聘单位具体报名地点详见附件)。无条形码或报考岗位信息有改动的报名表均属无效,不得参加本环节。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①《报名表》一式3份(两份交招聘单位,一份自留);

  ②身份证;

  ③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

  ④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学历、学位证书。

  社会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存档证明应为2023年9月21日后开具);有进京经历的,须提供进京相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以及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