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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秋季南通市如东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公告
2023-10-11 15:47: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进一步优化卫健系统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2023年秋季如东县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3年秋季如东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如东人才网(http://www.rdrc.com.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1987年10月至2005年9月期间出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和硕士研究生,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2年10月以后出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和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977年10月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并未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并未缴纳社会保险,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第16条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3)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报名当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4)报考护士(师)岗位的人员,聘用前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或已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否则不予聘用;报考其他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岗位简介表》明确要求的除外),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5)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根据《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精神,岗位代码69的岗位只接受如东县户籍2023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报名。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