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按实收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若有考察不合格者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通知公告栏公示五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3)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性质,与富皋万泰集团全资子公司如皋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实施人员规范管理。
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2.待遇和保障参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通知》(皋办〔2015〕61号)中“如皋市市、镇(区、街道)机关及事业单位使用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的通知》(皋办〔2017〕12号)规定执行。
八、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87650716;
考务咨询电话:0513-87650432。
九、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3-87658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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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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