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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牡丹江绥芬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26人)
2023-04-23 16:06: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为解决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绥芬河片区专业技术人才短缺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等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26名(全额拨款正式事业编)。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绥芬河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岗位专业设置依据《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专业技术初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

  (五)港澳台和国外留学毕业生限研究生学历,且第一学历须为国内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同时,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须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并经绥芬河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六)报考教师岗位须具有与申报岗位专业及层次(含以上层次)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具有与申报岗位专业及层次(含以上层次)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七)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绥芬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3.因违纪、违法正在被审查调查的人员或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6.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市委书记进校园”宣讲、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市委书记进校园”宣讲

  按照省、牡丹江市“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要求,近期,牡丹江市委常委、绥芬河市委书记罗海涛将带领引才小组走进牡丹江师范学院、黑龙江大学等院校进行宣讲推介,就我市工作生活环境、发展空间、人才政策等问题,与学生畅谈交流,诚邀高校学子来绥就业创业,扩大招聘信息知晓面。

  (二)发布公告

  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www.suifenhe.gov.cn)、春风人才网(http://www.ibaoming.net)和部分高校就业信息平台等发布公告。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报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查询考试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s://sfh2023sy.ibaoming.net/

  报名时间:2023年5月5日09:00—5月17日16:00

  注意事项:

  1.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

  2.网上缴费。依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用,笔试(含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人每科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报考人员须即时开通支付宝办理相关业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3年5月5日09:00至5月18日15:00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