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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鞍山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校园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3-08-18 08:48: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按照岗位进行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签约人选,发布签约人员公告。如考生自愿放弃签约,出现岗位空缺,则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体检标准按照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需要复检的,应在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间和复检医院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确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由招聘方委托相关医疗机构,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考核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六、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经公示无疑义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考生,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就业协议书》(学校统一提供),由鞍山高新区统一组织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试用期一年。聘期内不得调离高新区。招聘教师在高新区至少服务教学岗位5年,并签订服务承诺书。如拒不履行在本区最低服务年限,被聘人员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若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应聘者,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免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八、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咨询:(工作日9:00-17:00.双休日除外)

  报名咨询电话:0412-5223383.

  附件1:2023年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院校及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0816)(1)

  附件2(1):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