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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白云区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公告
2024-04-28 16:40: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北京、上海等城市国内重点高校设考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白云区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共47名,详见《2024年广州市白云区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附件1)。

  各招聘单位情况详见(https://www.by.gov.cn/gzjg/)。

  (二)招聘对象:面向2024年毕业生(即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在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2024年港澳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聘用后即构成《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上述情形的期限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

  (三)报考资格

  1.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公告。

  2.所有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技工院校)>的通知》,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对专业目录中所列专业名称中包含旧专业部分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例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参考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报考2024年毕业生职位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用于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应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为研究生、硕士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专业的硕士学位。

  4.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具有本科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与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招聘岗位表中有明确年龄学历限制的,以招聘岗位表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报名日期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