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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05-07 16:45: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应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到开考比例,但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http://lshwzcbj.hunan.gov.cn/)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4813228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2813203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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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要求及人员报名点联系表.xls

  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