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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杭州市临平区第一批招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公告
2024-01-30 10:20: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临平区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杭州市临平区2024年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计划指标4名,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临平区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品德优良。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两年及以上杭州市内公民办幼儿园教学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区(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者或具有学前教育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户籍:具有杭州市户籍,其中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户籍不限。

  5.学历、学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资格证: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7.国(境)外毕业生应具有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8.临平区公办幼儿园在职在库编外专任教师不属于本次招聘

  对象。

  9.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可按规定申请杭州市临平区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

  10.临平区民办幼儿园在职教师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1月31日9:00-16:00

  报考人员自行前往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和资格审查。若报考者通过填写或提交不实信息而被资格审查通过的,一经发现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其后果由本人负责。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凭学校发放的资格审核通过证明参加笔试。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资格人数的比例为1:2。符合报考资格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岗位数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

  四、考核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笔试内容:科目为一门,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40%分值计入招聘总成绩。

  笔试形式、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数按以下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岗位招聘数按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情况下,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面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以考生学历学位、荣誉层次等要素靠前者优先。

  面试工作由招聘学校在区教育局指导下组织实施,形式、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体检、岗位确认、联合审查与考察

  1.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数、考核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以指定医院体检结论为准。根据招聘岗位数、考核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联合审查、考察

  联合审查由区人力社保局联合纪检、公检法、城建(防违控违)和信访等部门开展。

  考察由区教育局组织招聘学校实施,具体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考核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品德、现实表现等情况。对存在受行政处分等处罚的,不予录用。体检、考察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学校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