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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沧州市青县教育系统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公告
2023-08-01 21:12: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补充优化青县教师队伍,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按照县政府2023年度工作安排,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335人(其中“高校毕业生”16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过考试、考察等程序择优招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3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户籍以报名首日户口所在地为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3年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除报考招聘单位要求不限户籍的岗位外,须具有青县辖区户籍或为青县辖区生源地,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一方如有青县辖区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青县辖区户籍。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8月5日。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和资格证书等条件。

   (1)年龄要求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5日至2005年8月5日期间出生)。

   (2)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岗位。

   (3)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或者具有相应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音体美、信息技术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

   (4)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报考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对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但在报考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报名应聘;实施免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高等学校师范类2023届毕业生,可持学校相应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材料报名应聘。办理聘用手续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6.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青县2023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部分岗位条件说明

  1、此次招聘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