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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北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97人)
2020-06-21 20:11: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青海 浏览次数:0

  六、双语测试

  报考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少数民族语言类)》岗位的,笔试时必须用少数民族语言答题。资格条件中有“懂藏汉双语”要求的岗位,面试前根据省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通知要求,进行藏语(本公告藏语是指安多方言)测试,测试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测试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七、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和双语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海北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通知要求参加面试。

  “考试聘用”岗位中卫生等专业性较强的岗位,以及其它不适宜进行统一面试的岗位,由州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面试方案,经州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以专业测试或结构化为主的自主面试;其它岗位进行以结构化为主的统一面试。面试中要求考官和考生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英语、藏语等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问答。

  

  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考核聘用的岗位在考核聘用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面试过程全程录音或录像。

  八、体检、政审(考察)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政审(考察)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经本人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安排进行复检一次。

  政审(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今年组织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凡在诚信查询中发现有违反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情况,要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聘用

  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和海北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到放宽年龄条件县乡基层岗位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服务期内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否则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今年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以及护士执业资格、执业兽医资格等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或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在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或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回避制度

  公开招聘试行回避制度,回避的情形: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的拟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