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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滁州市凤阳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46人)
2020-06-20 20:08: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同时,我们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如果需要调整笔试时间,提前10日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

  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8月中旬,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0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0年7月25日14:30-17:30,携带相关证书到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具体地址: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9室,联系电话:0550-6735941、6721941)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七、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综合知识》+《申论》成绩确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1)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2020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参考第3条),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