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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攀枝花市西区区属学校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2024-04-01 10:24: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3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西区区属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zhsxq.gov.cn/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攀枝花市西区2024年上半年区属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2.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2024年应届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等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或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报考者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须与《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一致。如有以下特殊情况之一的,经审核通过后,也可报考:

  (1)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由报考者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2)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报考者须提供国内相关高校或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一致性证明);

  (3)报考者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但经所在院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

  (4)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6.在职在编教师报考的,须征得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7.在各级各类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

  8.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9.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处于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4日)。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按照《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规定,曾有过性侵违法犯罪的。

  8.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