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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郴州市汝城县招聘教师公告
2024-04-26 17:30: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4.笔试时间、地点。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及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5.领取准考证。笔试前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委托他人领取准考证的人员必须提供受托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报考人手写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书上需复印报考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件。

  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面试之后。

  6.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另见笔试公告及笔试准考证。

  7.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考试后15天左右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查分采用全国高考查分规则。

  (四)面试

  1.面试组织。在汝城县人社局指导监督下由汝城县教育局组织。

  2.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告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3.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按比例确定面试人数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4.面试形式。采取试教(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备课时间为30分钟,上微型课时长不超过10分钟。

  5.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所使用教材为招聘学段学科汝城县使用教材。

  6.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采取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得分(成绩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评分幅度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考生拒绝回答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7.成绩合成及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最后一名入围对象综合排名相同情形,则一并列入体检对象。如因此出现最终招聘对象超过原岗位招聘计划的,则增加原岗位招聘计划数。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汝城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