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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1号)
2024-05-13 16:41: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因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嘉兴大学附属医院(嘉兴市第一医院)、嘉兴市第二医院、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嘉兴市中医医院等4家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药学、放射、检验、护理等专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4名(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毕业生

  1.招聘范围及对象: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应届毕业生;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毕业生。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为医学类,并于2024年5月2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视同对待。

  2.年龄要求: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学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报考。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

  (二)在职医护人员

  1.招聘范围及对象:在嘉兴市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专业工作满5年,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

  2.年龄要求: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获市级及以上优秀护士或具有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学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

  4.其他要求:具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以发文时间或发证时间为准),取得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按劳动(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认定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24年5月2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4年5月21日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9时—5月24日16时。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医学考试综合管理系统(http://rcpj.zjyxjl.org.cn)。点击首页“2024年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栏进行注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招聘岗位设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2.资格初审:2024年5月21日—5月25日。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2024年5月21日9时—5月24日16时),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及时关注初审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