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综合技能评定。内容包括:发表论文、作品,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评定。具体办法为:应聘人员接到学校的考核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科研成果及奖励复印件(如为著作,复印其封面、封底及目录页,并按序装订)快递或送交至江苏开放大学人事处,人事处组织评审。在考核现场,评委针对其科研成果及获奖材料提问并打分。该项评定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成绩计算:
考核最终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如下方式折算:
考核总成绩=试讲成绩×70%+综合技能评定成绩×30%。
考核成绩由评委小组当场通知应聘人员。分项及总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聘用。
4.各项考核按照江苏开放大学公开招聘考核工作程序执行。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预计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未能在6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三)体检
对考核总成绩达60分及以上人员,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医院为学校指定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四)公示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开放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考试各项成绩、总成绩和排名等。
(五)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部门备案后,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关系。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四、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6265332
联系人:孟老师
五、招聘工作监督
监督部门:江苏开放大学监察处、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5-86265521
联 系 人:胡老师
六、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2、江苏省教育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原标题:江苏开放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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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开放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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