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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公告
2024-03-20 10:48: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考察

  考察由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在区党群工作部指导下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区考试招聘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由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核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报区党群工作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按规定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考试招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的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十、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试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试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考试招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