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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1人)
2024-02-27 11:46: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2.资格初审:2月28日9∶00-3月5日16∶00;

  3.陈述和申辩:2月28日-3月6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8日9∶00-3月6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28日9∶00-3月7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3月4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zjna.gov.cn)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3月8日9:00-12:00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3月20日9:00起登陆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并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简历等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3月6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照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的报名资格条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内容为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推荐表、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养老保险缴纳单、或者工作证明、或者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

  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