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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1-14 22:14: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

  3.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

  4.出现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对个人工作特点、任职经历、综合表现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确定各岗位拟聘人选,如入闱人选确不适合岗位的,可不聘用。

  拟聘人选名单在宜春经开区网站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四、待遇与保障

  1.招聘人员属宜春经开区管委会聘用人员(编外人员),执行绩效工资,按照聘任岗位享受相应的待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合格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2.聘用期间,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监督与回避

  1.招聘工作接受区纪检监察工委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录取等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2.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录用单位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录用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在应聘过程中或聘用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学历,证件(书)等各种不诚信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4.本次招聘工作在宜春经开区党工委的领导下,由宜春经开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宜春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全程监督。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春经开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5-3918597。

  中共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2024年1月11日

  附件:

  附件1: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_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wps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