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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吉林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公告
2022-10-11 14:41: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4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提供岗位30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35名。其中:

  (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聘用合同制检验人员120名和公共卫生人员10名。

  (二)社区专职工作者112名(锦程街道办事处31名、东风街道办事处25名、富民街道办事处35名、前程街道办事处21名)、社区专职党建工作者6名(锦程街道办事处3名、东风街道办事处3名)。

  (三)劳务派遣工作人员8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2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10日至2004年10月10日期间出生)。获得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2年10月10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工作经历(经验)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主管部门设定,并负责审核、解释。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2.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2年、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2年、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https://qzpta7.chinasyks.org.cn:18443/cn_ccjjkfqgkzp/index.html#/index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9日9:00至2022年10月21日14:00截止,14:00准时关闭报名系统。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并按所学专业、岗位要求慎重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注册后,须完善个人信息,并上传近6个月内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20kb。个人信息填报完毕后,可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所填报的信息将无法更改。